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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福州11月5日電 (記者 龍敏)4日晚9時許,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音西派出所一民警開槍打野豬時,致使路邊一女子受傷。福清市公安局5日晚間通報稱,目前該女孩傷情已基本穩定,初步調查原因為跳彈導致意外發生;相關部門對該事件仍在進一步調查。
  根據視頻資料顯示,11月4日晚上9時許,福清市公安局音西派出所民警在福清音西街道翔輝花園小區出警打野豬,但一民警開槍打野豬時,一名在路邊等人的26歲女孩被“打中”,致使女孩血流不止,隨即被送往當地醫院搶救。
  經媒體報道後,該事件迅速引發廣泛關註。
  福清市警方通報稱,2014年11月4日晚,一頭大野豬闖入福清某小區,福清警方迅速出警圍堵亂竄欲傷人野豬,在緊急疏散群眾的同時,執勤民警果斷開槍擊斃野豬。處置過程中,現場外路邊一女子因子彈意外跳彈而不幸受傷。
  警方稱,經搶救,目前傷者已無生命危險。
  根據警方披露細節顯示,4日20時48分,福清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稱,音西某小區附近發現一野豬狂奔亂竄,請求幫助。接報後,音西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發現一頭大野豬正在小區亂竄,隨時可能傷及群眾。
  在處置過程中,民警多次大聲警示周邊群眾註意躲避。隨後,民警果斷朝亂竄的野豬開槍,併在小區大門附近將其擊斃。大約2分鐘後,民警發現小區大門外馬路邊有一名女子倒地,立即駕駛警車將其送往福清市醫院急診中心救治,同時設置警戒帶對現場進行保護。
  警方還披露,福清市公安局迅速調集紀檢監察、刑偵部門展開調查。經現場勘查、提取現場遺留彈殼,以及調閱事發現場的監控探頭和向當事民警、相關群眾調查瞭解,初步認定系民警向野豬開槍射擊時,一發子彈經反彈跳彈後意外擊中了恰好經過小區大門的王某某(女、26歲,福清市城頭鎮人,系該小區租住戶)。
  據參與搶救醫生介紹,子彈射入傷者右側腋下肋肌,未傷及內臟及血管,目前傷者已無生命危險。(完)  (原標題:出警打野豬卻打傷女孩 警方稱系因子彈意外跳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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