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網站出現名為《廣西貴港市地稅局八塘分局局長陶毅包養情人》的帖子。11月18日,貴港市港南區地稅局八塘稅務分局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稱,11月4日陶毅已被免職,目前,陶毅已被調到港南區地稅局征收服務部以一般工作人員身份工作。(11月21日《中國青年報》)
  陶局長因為包養情人而被降為一般工作人員冤不冤?一點都不冤。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公務員包養情人可以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以給予開除處分。當前,國家正在嚴打官員違法亂紀,陶大局長不但包養情人,竟然還簽起包養協議來,此等膽大妄為的行為,不被開除已是萬幸,何談冤不冤?
  不過,有關部門在這件事的調查上決不能止於作風問題,還要查查他是否有貪腐問題。曾有媒體稱,統計數據顯示,查處的貪官95%都有情婦。如果我們根據這條貪官規律,反過來講,95%有情婦的官員會是貪官也應該是成立的。而事實上,有情婦的官員之所以極可能是貪官,不只是基於95%的反向推理,更是基於包養情婦需要大量金錢支撐的現實。所謂“貪官好色,情婦愛財”,各取其需也。官員如果私生活糜爛,不去貪又何來的錢滿足自己和情婦的需要?
  可惜,仔細閱讀上面的新聞和與陶局長包養情人相關的新聞,就可以發現,雖然上級地稅部門迅速作出了反應,把他降為一般工作人員,但是,已有的調查處罰,都是針對陶局長包養情人的作風問題,而對包養情人背後可能存在的經濟問題隻字未提,也未作出過相應的調查。
  要知道,我們現在取得的反腐敗成果之所以還不盡如人意,很大程度上就是有些地方的紀檢監察部門缺乏敏感度,缺乏深挖的意識。在網上,網友偶然發現官員抽“九五至尊”,戴歐米茄名錶,深挖一下都能挖出官員很大的經濟問題,何況包養情人乎?如果放著“包養情人”這樣明顯的線索都不“順藤摸瓜”的話,這不僅是失職的問題,更可能是在貽誤“戰機”。
  當然,也許陶大局長就是那5%里的,也許陶大局長就是個例外。但是,不管結果如何,都必須查個明白,給公眾一個交代。如果陶大局長包養情人的錢真的不是貪污來的,那麼,被降為一般工作人員,雖然偏輕,但也在規定之內,民眾也不會過於質疑;但如果放著那95%的可能當沒看見,查都不查一下,甚至提都不提一下,那麼降為一般工作人員的處罰,就容易被民眾認為是權宜之計,被認為是在為陶局長以後復職埋下伏筆。
  文/葉建明  (原標題:“包養協議”背後的經濟問題也應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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